性侵被控|25歲女網上求借宿疑遭性侵 涉案地產代理否認強姦受審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7/23 15:08
最後更新: 2024/07/23 15:50
32歲地產代理涉於2022年,在住所性侵25歲女子,今(23日)否認1項強姦罪,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詞指,25歲女事主與家人爭執後擬搬離住所,遂於Instagram發文有否地方借宿,被告表示可以在其家中暫住。控方指女子留宿首天曾遭被告從後擁抱和親吻,翌日疑遭對方強姦。事主疑被性侵後,曾責罵被告,被告則稱不要介懷。被告警誡下承認曾與女事主性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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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張亮星(32歲),報稱地產代理,被控1項強姦罪,控罪指他於2022年8月26日,在葵涌葵芳邨一單位內強姦女子X。
控方開案詞指,事主X 於案發時25歲,未婚。X與被告於案發前數年認識,兩人以whsatspp和Instagram聯絡,從沒見過面,屬於不太熟悉的普通朋友關係。
案發前數天,即8月21日,控方指X與家人發生爭執擬搬離家,遂於Instagram發文有沒有人可借出地方暫住,被告表示可以收留X。由於颱風關係,X沒有到被告家中,被告表示X可隨時到其家。
同月26日,X決定離家及預約了青年旅館,但2天後才可入住,遂問及被告可否到其家暫住,被告表示可以。控方指X當晚在被告家中玩平板電腦時,曾遭被告從後擁抱她,X遂推開他。X服藥後入睡,其間感到有人靠近床邊,睜開眼看見被告吻他,X遂推開對方,被告向她說了些挑逗的說話,X因服藥而感疲倦,遂轉身入睡,被告則睡在其旁邊,沒有進一步行動。
控方續指,翌日晚上,X與被告返回其住所,當時被告的胞妹在單位內,惟X洗澡後,胞妹表示要到男友家而離開。X服藥後入睡,其後遭被告強姦,控方指X曾叫「唔好、唔要」,並推開被告。事後X感到不知所惜,因擔心沒地方留宿而繼續留在單位,並聽從被告人指示前往洗澡,其間X一邊哭,其後因已服藥而入睡。
及至8月28日早上,X看見被告睡在其旁邊,哭罵被告為何這樣對待她,被告則著她不要介懷,並繼續入睡。X其後到青年旅館,並於Facebook某專頁尋求協助,再被轉介至風雨蘭及報警。被告警誡下承認與X曾性交。
聆訊明(24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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